摄影协会章程

发布时间:2015-09-30      访问次数:

第一条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摄影协会(以下简称协会)是学院党委领导的、学院工会组织筹建的、由学院教职工摄影爱好者组成的业余性的群众组织。

第二条 协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坚持文艺为广大师生服务,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。为繁荣校园文化艺术事业,提高广大师生的文化素质和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。

第三条 协会积极支持和帮助会员提高文化修养和摄影理论水平,积极开展摄影知识讲座,交流摄影技艺等活动,为繁荣学院的文化艺术事业做贡献。

第四条 协会积极支持和开展群众性摄影活动,并以观摩、摄影创作、作品展览等多种形式满足广大师生的多方面的精神需求。

第五条 协会定期组织会员摄影作品展览评奖活动,对于成绩优异的会员以及在摄影组织、教育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一定表扬和奖励。

第六条 协会积极参与和配合学院各项大型活动,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服务。

第七条 凡爱好摄影,赞成协会章程,能坚持参加协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学院教职工,由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入会申请表,交纳会费,报协会讨论批准后,方可成为协会会员。

第八条 协会会员有参加协会活动,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、批评、提出建议的权利,有退会的自由。协会会员有遵守协会章程,参加协会活动,执行协会决定,维护协会权益,按时交纳会费的义务。

第九条 协会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,协会设会长一人,副会长一到二人,负责处理协会日常事务工作。会长及副会长人选由学院工会和协会会员民主选举决定。

第十条 协会经费来源为学院工会活动经费和会员会费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摄影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91

摄影协会登记表(入会申请)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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