乒乓球协会章程

发布时间:2013-11-05      访问次数:

第一章   

第一条  协会名称: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乒乓球协会。

第二条  协会性质:本院职工乒乓球爱好者的群众性组织。

第三条  协会宗旨:娱乐健身强体,共同切磋技艺,丰富校园生活,促进校际交流,展现职工风采。

第四条  本会的基本任务:

(一)组织会员学习乒乓球理论知识,提高会员的综合水平。

(二)组织开展各种乒乓球娱乐活动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。

(三)协助工会筹办院内外各类乒乓球比赛,切磋提高技艺。

(四)加强与兄弟学校乒协的联系,开展交流、切磋球技、增进友谊、共同提高。

第二章  组织结构及其产生办法

第五条  协会在院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和活动。

第六条  协会设会长、秘书长各一名。

第七条  会长和秘书长由本协会全体会员选举产生。

第八条  由全体会员推选教练、教练助理各一名。

第九条  相关人员工作职能:

(一)会长全面负责协会工作;负责协会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、安排及日常领导工作,召集、主持全体会员会议。

(二)秘书长协助主席负责协会内部管理及经费管理;负责各项活动和日常的事务性工作。

(三)教练和教练助理负责制定培训、训练计划;指导会员的日常训练及参赛会员的突击训练。

第三章   

第十条  凡本院热爱乒乓球活动的在职和离退休职工(不限年龄、名额、水平)、能自觉遵守本章程的均可报名加入本协会。

第十一条  会员要求有良好的球风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,服从协会的领导和工作安排,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。

第十二条  会员有以下权利:

(一)参加本会开展的各项活动。

(二)在本会内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。

(三)监督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。

(四)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。

(五)会员可自由退会。

第十三条  会员有以下义务:

(一)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及本会的章程,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。

(二)执行本会决议;自觉维护协会内部团结;完成协会安排的工作。

(三)认真学习乒乓球理论,刻苦训练,努力提高技艺。

(四)按时缴纳会费。每人每学期20元,会费缴纳为每学期开学,无故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。

第四章  经费来源、管理及使用

第十四条  协会经费的来源:会员所交纳的会费;院工会投入的乒乓球活动经费;其它活动赞助费。

第十五条  本会经费由学院工会监督,会长负责,协会自行管理。用于购买训练耗材、对外联系、培训、训练、比赛等费用的支出。

第十六条  协会每学期向会员公布一次经费的收支情况。

第五章  基本活动内容

第十七条  集中会员进行技术训练。

第十八条  邀请专业老师或乒乓高手进行讲课、指导和表演。

第十九条  会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乒乓球娱乐活动,自由切磋技艺。

第二十条  每年组织一到两次全院性的乒乓球比赛。

第二十一条  每年组队参加校外乒乓球比赛一次或兄弟学校的乒乓球联谊活动。

第六章   

第二十二条  欢迎各届人士支持、赞助本协会的发展,对积极支持本协会发展的人士授予荣誉称号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
第二十三条  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正式生效。

第二十四条 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

第二十五条  协会联系人:薛莹  联系电话:139177367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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